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光明区财政局联合近日印发《光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等级分类扶持,建立差别化的等级生均经费拨款制度,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升等级等次,提高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质量。具体扶持标准:一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补贴6500元,二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补贴6000元,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补贴5500元。
《办法》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用途使用扶持经费,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开展师资培训等,不得用于清偿债务、回报举办者、支付捐款、赞助投资、罚款等其他用途。扶持经费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的比例不得低于6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和开展师资培训的扶持经费不得低于3万元/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