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要闻
一、央行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3)》
11月9日,央行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3)》,对2022年各区域板块经济金融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与总结,同时展望2023年区域经济金融情况。央行表示,将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全力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合理增长、节奏平稳。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兼顾好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二、央行开展203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
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1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2030亿元逆回购操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在采访时表示,下一步,货币政策将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着力为实体经济稳定增长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三、金融监管总局“三定”
11月10日,中央编办正式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金融监管总局“三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显示,金融监管总局内设机构基本延续原银保监会内设机构的构成,但也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如新设科技监管司、资管机构监管司、金融机构准入司、机构恢复处置司、行政处罚局、稽查局、内审司、党建工作局等;个别部门有合并,如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合并为股份制与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司,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合并为大型银行监管司。
四、证监会修订《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
11月10日,证监会发布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修订。此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强化“申报即担责”。对检查后申请撤回、检查中多次出现同类问题、拒绝阻碍检查等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制度约束。 二是规范检查操作。进一步明确检查前统筹、检查中推进以及检查后处理的具体程序及要求,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检查规范性。 三是对《检查规定》中部分适用于核准制的表述进行调整。
《检查规定》明确,检查对象、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或其相关责任人员拒绝、阻碍现场检查的,证监会和交易所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检查对象确定后,检查对象撤回发行申请不影响检查工作的实施,也不影响证监会和交易所依法依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检查对象、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或其相关责任人员因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等,本次现场检查又发现同类问题且性质严重的,证监会及交易所可以从重进行处理。
五、重要倡议书发布公募基金北交所投资有望加码
11月9日,在“金融街发布”成果专场发布活动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发布《公募基金行业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高质量建设倡议书》(下称《倡议书》)。《倡议书》提出,鼓励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积极开发主要投资于北交所市场的主动管理或指数型基金,提升北交所相关产品吸引力,丰富投资者类型与资金来源,引导更多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及银行理财资金等中长期资金参与北交所投资。
据悉,北交所开市以来,公募基金作为专业机构投资者,踊跃参与北交所市场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基协向公募基金管理人发出《倡议书》,是为了更好发挥公募基金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功能,助力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同时,坚持普惠金融理念、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支持北交所高质量建设。
六、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常态化运营
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业务要求,进一步扩大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机构范围。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资金长期锁定,专门用于个人养老保障的保险产品,具有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等特点,为人民群众长期积累“养老钱”提供了新的选择。自2021年6月以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从浙江省和重庆市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参与的保险公司也逐渐扩围。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承保保单合计63.7万件,累计保费81.6亿元;其中,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投保保单件数约7.9万件。《通知》对保险公司经营条件提出了较高要求。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具有较强综合实力,长期稳健地开展养老资金和风险的管理。
新品发布
一、国投瑞银恒源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即将发行
国投瑞银恒源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018739;C:01873940)即将发行,该基金的发售期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2月8日。
基金合同显示,该基金不参与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投资,也不进行股票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该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拟任基金经理王侃,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任德国帕德博恩大学统计与计量经济学小组助理研究员,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任德国帕德博恩大学统计与计量经济学小组助理研究员,2012年12月至2014年9月任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部信用分析师,2014年9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用评估部信用分析师,2016年8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0月21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20年10月22日起担任国投瑞银顺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于2021年9月8日至2023年7月20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顺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2月27日至2023年8月4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顺荣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南方金添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即将发行
南方金添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018924,C:018925)即将发行,基金的发售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14日。
基金合同显示,该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的开始前3个月、开放期和开放期结束后3个月内,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拟任基金经理李璇,清华大学金融学学士、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7年加入南方基金,担任信用债高级分析师,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FOF投资决策委员会、社保理事会委托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曾任南方国利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09月04日担任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月27日起担任南方交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