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发布实施《青岛市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国家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来,我国北方城市中出台的第一个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理文件。
《办法》明确,青岛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总体规模控制在550平方公里左右,分两级进行管控,稳定工业用地总量。一级控制线包括市级重点工业产业集聚区、新兴产业专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为未来工业发展有重大保障作用的工业备用地,是保障青岛市工业长远发展的工业用地管理底线,是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载体,一级控制线内工业用地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二级控制线是以现状工业为主导功能的区域范围线,现状工业用地原则上予以保留,鼓励现状工业用地向研发、创意、设计、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进行转化。
以上两级控制线范围内均严禁开发商品住宅、商务公寓和大规模的商业和办公用地。
《办法》规定,严格工业用地控制线调整程序,控制线范围不得随意修改。原则上每5年,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根据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对全市控制线进行整体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启动控制线的修编工作。期间,如确需优化调整控制线范围,由各区(市)政府提出申请,编制总量占补平衡方案,报青岛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调整实施。
《办法》强调,控制线内新增工业项目要严格落实工业用地“标准地”各项控制性指标,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亩均效益。鼓励控制线内工业用地企业在自有土地上进行改扩建,支持按工业用途继续生产。控制线外的闲置或低效的工业用地,要逐步有序退出,释放存量空间。腾退的工业用地将结合城市更新或土地整治,以生态优先、公益优先为导向,用于民生设施、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忠德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