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荆门市人民政府”11月2日消息,湖北省荆门市发布《荆门市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试点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6年9月,试点范围为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
《方案》显示,试点工作将分三步。2023年10月底前为启动阶段,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为工作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2023年11月至2026年2月为实施阶段。首先是选定地块,从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储备土地中遴选区位较好、配套设施完善的地块进行试点;其次是项目审批,建立试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此后是启动建设,试点项目开发企业及参建单位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前提下,启动项目建设,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成立联合服务小组,全程跟踪服务,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试点工作质效。联合验收之后,方可销售办证。
2026年2月至2026年9月为总结推广阶段。《方案》提出,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推广”,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商品房销售由预售向现售经营模式转变。
文件明确工作目标,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以点带面”原则,不断提高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的比重和规模,逐步推进新建商品房全部实现现房销售,从源头解决“交房难”“入住难”“办证难”等问题,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交房即办证”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新模式,探索建立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方案》还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住建、自然资源、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荆门市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研判解决现房销售试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中心城区各区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政策支撑。各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配套完善土地竞标前拟定设计方案、土地出让金分批次缴纳、加强项目监管等具体举措,强化土地、规划、财政、税收、金融和市场监管等政策的高度协同,加强政策供给创新,推动试点工作方案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项目服务。建立试点项目包联服务制度,强化跟踪调度,推动部门协同,对试点项目可能出现的资金困难、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及早发现、及时排险,为试点项目现房销售创造优良条件,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宣传途径,加强政策解读,做好现房销售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主动回应市场主体诉求和社会关切,充分调动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积极性,及时总结宣传现房销售试点的好经验好做法,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