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29日电 29日盘后,达实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达实智能存在多方面问题。
一是公司治理不完善。达实智能个别股东大会推选与审议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担任监票人,部分董事会审议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相关董事未回避表决,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是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达实智能子公司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医疗)部分工程项目未按照进度确认单及审定结算情况确认收入成本;个别项目出现停工一年、客户未按约定回款、接手方不明等情况,公司未充分评估减值迹象,合同资产减值计提不审慎。上述情形影响了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十二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四十六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此外,达实智能在董事会会议记录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财务核算基础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审慎情形。
上述情形反映出达实智能在公司治理、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达实智能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达实智能董事长、财务总监后续根据深圳证监局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深圳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达实智能对此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稳定发展。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达实智能成立于1995年,于2010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1995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于物联网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
业绩方面,达实智能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7.28亿元,同比增长16.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下降32.06%。
达实智能12月29日收涨1.58%报3.22元/股,总市值68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