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王婷
图源:pexels
“发明摇一摇广告的人真是天才,天天一碰手机就跳转到(购物软件的)双十一专场。”在今年双11大促期间,摇一摇跳转广告泛滥,引发诸多用户吐槽。
互联网大厂内部人士常乐年告诉时代财经,11月以来,苹果公司已通知国内多家头部App要求它们移除陀螺仪权限,摇一摇跳转广告被禁止。
据他所知,这些收到通知的App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视频软件、短视频软件、音频软件、邮箱软件等等,常乐年所在公司的App也不例外。
常乐年透露,接下来公司可能会发布新版本App,在苹果的App Store上架,新版本将没有摇一摇跳转广告,具体发布时间还不确定。
此消息得到一位广告从业者的印证。该人士表示,自己的客户也接到了苹果公司的通知,该客户是互联网大厂,旗下也有行业头部App。他对时代财经谈到,收到通知的不仅仅是头部App,波及范围要更广。
时代财经了解到,“摇一摇”功能调用的是陀螺仪权限,此功能由来已久,一度被很多App作为运营推广手段,可以用来抢电视红包、识别歌曲等等,如今不少被用于广告跳转,但有些手机没有陀螺仪权限开关,用户无法自行关闭。
“这种跳转属于App开发出来的商业模式,手机(厂商)很难去做系统性地调整。”手机大厂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时代财经表示。
时代财经了解到,电商平台向各类App大量投放跳转广告,可通过不同方式触发,包括点击广告页面、晃动手机等,一旦触发,手机页面就会跳转到购物软件。
常乐年谈到,摇一摇跳转广告没了,不代表广告没了,只是少了一种跳转交互方式。他表示,这不影响公司履行与电商平台的广告合约,不涉及合同违约,“最近双十一,(电商平台)花了很多钱买广告。”
钉科技创始人丁少将则对时代财经表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模式创新是很重要的创新方向,摇一摇广告属于模式创新的一种,但无论怎么创新,都要给用户知情权、选择权。摇一摇跳转广告影响用户体验,取缔或者移除有利于广告市场、电商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此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华为、小米、OPPO、阿里巴巴等企业制定了团体标准T/TAF 078.7—2022,于2022年11月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实施,该标准进一步细化了APP信息窗口通过“摇一摇”等方式触发页面或跳转至第三方应用的相关参数,提出“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应不小于15m/s2,转动角度不小于35°,操作时间不少于3s等系列参考数值。
对此,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律师余颉告诉时代财经,从法律性质上来看,该规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中的团体标准。团体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的一种,是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属于自愿采用,没有强制性,但是团体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文中常乐年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