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告〔2023〕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征收江城区城东街随垌村、奕垌村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阳江市江城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2、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阳江市江城区城东街随垌村上村二队、上村三队、上村四队经济合作社,随垌经济联合社,奕垌村中对坑、冯屋寨、外村、新村、果子园、里村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2.0642公顷。
3、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江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4、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资料来源 : 江城区政府网、阳江房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