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居民汽价 265元/吨
(二)居民汽价
1.自管小区(转供热小区) 170元/吨
2.合肥热电统管小区
(1)按面积计费供热价格 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内(含144平方米)的,执行第一阶梯供热价格为2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供热价格23元/平方米。 居民应缴供热费用=第一阶梯供热价格*第一阶梯建筑面积+第二阶梯供热价格*第二阶梯建筑面积 例如:150平方米房屋应缴纳的供暖费 =144 ㎡×21.5 +(150㎡-144 ㎡)×23=3234元
(2)按计量表计费的供热价格 方式一:执行两部制热价。 基本热价为9.5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5元/kwh;其中,基本热价不可抵扣使用费。 用户供热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价*使用量 方式二: 基本热价为9.5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35元/kwh;其中,基本热价可以抵扣使用费,需当年使用完。 老用户(2014年冬季前开通的集中供热小区)可根据需求与我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当季不能调整。 新的集中供热小区(2014年冬季及以后开通的集中供热小区),分户计量,实行两部制热价。 不论新老用户,如实施两部制热价,当年供暖期开始的十日内,赠送300kwh的流量。(合肥热电集团在供暖季第一次抄表结算时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