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校及计划
(一) 招生院校。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教学 (202218号)要求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和专业总体保持稳定。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研究制定本校 2024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应明确办学性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籍管理、就学校区等内容。其中,学费标准要按照升入学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招生章程 (一式六份) 须于2023 年12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电子版发至邮箱 hbsjytxsczs@126.com。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
(二) 继续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继续面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 (专科) 毕业生设立专项计划,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2024年应届高职 (专科)毕业生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
(三)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根据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规模足额安排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我省 2024 年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原则上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 (专科) 专业大体对应。考生免于参加公共文化考试,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 (职业适应性) 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