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鉴定的作用
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二、鉴定期限
1、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3、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三、鉴定过程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有关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对于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几天内提出这个问题,只要在医疗会提出的时间内能够充足的提供证据,以及相关的材料、达标等等,一般60日之内就可以拿到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书,小编在此温馨提示,司法鉴定答辩过程中,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一定要具有真实性。